关于调整江门市新三甲医院(市公共卫生临床中
【作者】网站采编
【关键词】
【摘要】市卫生健康局: 发来《关于调整江门市新三甲医院(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)项目立项内容的函》(江卫函〔2021〕64号)及附件收悉。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批示精神,经研究,同意江门市
市卫生健康局:
发来《关于调整江门市新三甲医院(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)项目立项内容的函》(江卫函〔2021〕64号)及附件收悉。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批示精神,经研究,同意江门市新三甲医院(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)建设项目建筑总面积由26.6万平方米调整为22万平方米。其他按江发改社农〔2020〕289号文执行。
此复。
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
2021年4月18日
文章来源:《临床医药文献》 网址: http://www.lcyywxzz.cn/zonghexinwen/2021/0421/1049.html